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钟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
作者:   时间:2010-01-22    
 

钟府发〔200921

 

 

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

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

 

 

 

各镇、乡人民政府,街道办事处;区直各工作部门;钟山经济开发区;驻区各企事业单位:
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》(国发〔200923号)、《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》(黔府发〔200925号)和《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》(市府发〔200927号)精神,现就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普查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

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。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,全区人口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。组织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,将查清十年来我区人口在数量、结构、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,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,实现可持续发展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。各镇乡街道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,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依法实施,保证质量,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。

二、主要内容和时间

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,内容包括: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受教育程度、迁移流动、就业状况、社会保障、婚姻生育、死亡、住房等情况。

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111日零时。

三、组织实施

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,涉及范围广、参与部门多、技术要求高、工作难度大。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,确保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、部门分工协作、地方分级负责、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,区政府决定成立钟山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(名单附后,普查结束后自行撤销),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区统计局,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等工作。

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,各负其责、通力协作、密切配合,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。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要及时采取措施,切实予以解决。

各镇乡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,明确任务,落实责任,抓好本区域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(社区)委员会、镇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,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。

四、经费保障

按照国务院的要求,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,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,按时拨付到位,确保到位。各镇乡街道、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把人普经费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镇乡街道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。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,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,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、奖惩的依据,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;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,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。

(二)加强宣传工作,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,是人口普查顺利开展的关键。各级各有关部门、宣传部门、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,要通过报刊、电视、广播、互联网等媒体和丰富多彩的基层文艺文化活动,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,做到家喻户晓,人人皆知,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,如实申报普查项目,为人口普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。

 

 

 

 

○○九年十二月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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